心理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历史发展积淀深厚,1982年成立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并获国务院批准招收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招收心理学本科专业;1998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辽宁师范大学乃至东北三省历史上心理学博士点“零”的突破;2001年建立心理学系;2002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批辽宁省重点学科; 2010年获批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优质特色“提升计划”学科;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正式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3年获批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2014年心理学科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2015年获批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评定与培养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发展心理学课程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7年心理学科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评估评为B,并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心理学(师范)专业获批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现设有1个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研究中心(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评定与培养协同创新中心、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和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5个研究基地(辽宁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心理学重点实验室、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大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2个研究所(个性社会性发展与教育研究所、学习心理研究所)。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现有心理学(师范)和应用心理学 (师范)两个本科专业;心理学(师范)和应用心理学(师范)专业在辽宁省均列入一批本科B段录取。心理学(师范)专业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和辽宁省示范性本科教育专业,其教师团体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10),发展心理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6)。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现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3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和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研究力量强劲。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现有教工41人,专业教师33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9人,讲师1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31人;教辅人员8人;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拥有博士学位的30人,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13人。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曾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多项,其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全国优秀教材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辽宁省政府授予的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3项(连续三届)、辽宁省攀登学者(3人)、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普通高校学术带头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人)。